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学习好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,对他说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,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可是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
,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
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 。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 。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
。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
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。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彼尔人缘很好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因为他知道,被拒绝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
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
,
